各系(部):
现将本学期课程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各系(部)已报回的专业核心课程。(附件1)
2.2023年4月参加过第二轮课程评估的整改课程。(附件2)
二、评估时间
2024年4月
三、评估流程
1.系(部)自评(4月18日-4月25日)
各系(部)根据参评课程名单(附件1、附件2),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开展自我评估工作,对评估课程的建设、发展和现状认真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梳理、分析,并撰写课程自评报告。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评审(4月26日-4月29日)
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结合系(部)课程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按照指标对照课程进行评价,填写意见建议,形成评估结论。
3.反馈整改
学院反馈课程评估结论。各系(部)根据评估结论,结合专家意见建议,开展整改工作。
四、材料报送
1.课程自评报告(附件4)和相关支撑材料,要求通过线上评估系统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2.请各系(部)将课程自评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教学质量监控部(崇德楼313室)。
五、注意事项
1.新参评课程与整改评估课程均使用附件4的课程自评报告模板。
2.请务必于4月25日18:00前按时上传完相关材料,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史运平 联系电话:15364830345
教学质量监控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