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依据《关于推荐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附件1)《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2),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评估监测中的重要作用,山西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决定建立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实事求是开展评审评估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工作规则,无信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接受省教育技术与评估监测中心的管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技术专家应具备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或者从事电教、教研、督导评估工作十年以上,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领域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
3.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发展方向。
(三)管理专家应具备条件
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政策研究的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教育管理、教育政策研究工作满十年的教育管理人员。
二、推荐流程
(一)申报专家需登录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sxsjyggfw.cn/jytzjk),填写并提交《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表》,在线打印纸质信息表后,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二)学院负责专家申请材料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科研诚信问题等。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并于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00前将《技术专家信息表》(附件3)或《管理专家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教学质量监控部邮箱tgypjc@yeah.net,纸质版交至崇德楼313。
联系人:付晓亚 联系电话:3152956
附件:1.关于推荐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2.山西省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管理办法
3.技术专家信息表
4.管理专家信息表
教学质量监控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