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 规范实验教学,学院拟定于2023年10月16日-20日(第七周)开展实验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
二、检查方式
学院组织专家按实验课程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听课、检查实验教学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
1.实验课程教学资料,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授课计划、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
2.实验教学过程;
3.实验教学过程资料,包括实验准备(预实验)记录本、实验室过程记录本等;
4.学生实验报告及批阅情况。
四、检查结果反馈及材料报送
本次实验教学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反馈到各系,各系要结合检查结果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11月3日前提交整改报告,纸质文档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tgypjc@yeah.net。文件名称为 “**系实验教学工作整改报告”(模板见附件)。
附件:系实验教学工作整改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部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