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推动学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晋教督办函[2022]38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就做好我院编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2021年度工作(财务数据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按照学年计算,为2021—2022学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结合前期部署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工作”中的相关数据,撰写本部门的《部门教学质量报告》,(报告中要多采用数据进行说明,首选图表形式呈现)。报告中不足和改进措施要占整个报告篇幅的四分之一以上,2021-2022学年各部门的教学质量报告提纲、文档格式要求及支撑数据目录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非教学系部)和附件4(教学系部)。
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严格对照附件中提纲和格式要求逐项核验各部门的《教学质量报告》,包括内容是否完整、支撑数据是否准确、前后逻辑是否关联等。各单位的《部门教学质量报告》(纸质)及《支撑数据目录》请主管院领导审阅并签字后,务必于2022年10月19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313室,电子文档发邮箱:tgypjc@yeah.net,文档标题统一为:单位+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质量监控部将在此基础上形成我院的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部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