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评建专项工作组: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太工党发【2022】58号)文件要求,审核评估自查自建阶段时间安排为2022年11月-2023年3月。根据自查自建阶段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各单位要深入理解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查找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高质量完成自查自建工作任务。
请各系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召开部务会议、各评建专项工作组根据任务分解组织召开协同单位会议,通过查找差距,形成《XX系(部、指标建设工作组)审核评估自查自建工作问题清单》(模板见附件1),制定《XX系(部、指标建设工作组)审核评估自查自建工作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对照评估指标形成《XX系(部、指标建设工作组)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模板附件3),并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各系经联系院领导签字、职能部门经分管院领导签字、评建专项工作组经工作组组长签字后,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行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tgyshpg2023@163.com;文件名为《XX系(部、指标建设工作组)自查自建材料(1问题清单2实施方案3支撑材料目录)》。
学院将适时对自查自建工作进行检查,每月组织自查自建工作进展汇报。各单位和各专项工作组的《自查自建总结报告》和《自评报告初稿》要求在2023年3月完成。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