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引导督促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在我国高等教育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学院围绕工程应用特色鲜明的省内一流高质量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在教学工作中实施推进了“两个工程”、“四个计划”。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教师们积极探索各种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效果明显。 为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院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内容和机制的创新,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突破,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围绕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及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依据太工院发【2019】58号《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创新奖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全院教学创新奖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承担院主要教学工作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专职教师(可扩大至教学副主任)。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 3、教学工作积极创新,教学效果好,质量意识强,教学评价不能有D和E级。 二、评选条件 申报者在以下几方面的创新效果显著,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1、教学思想创新:以学生为中心,围绕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来组织教学活动。 2、教学内容创新:合理运用教材并整合其它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3、教学方法创新:采取以问题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等的教学方法。 4、教学手段创新: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使现代教育手段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评价考核创新: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有效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 三、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拟设立团体奖1名,特等奖1人,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遴选推荐申报人选,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教学设计、教案等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报送评建处,逾期不候。 2、学院将综合赛讲情况、学生评教情况、单位或教师竞赛获奖情况以及院督导室评价情况等,确定获奖单位及教师。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根据本系具体情况,认真推荐出师德师风好、教学效果好,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