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21〕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21〕1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实施方案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和自查整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领导组主要负责领导学院自查整改工作,制定自查整改工作的方针与政策;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与部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指导,审查如自查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等重要材料。办公室在领导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汇总学院问题清单并综合起草学院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组
组 长:吴 刚
常务副组长:杨述平
副组长:吴跃焕
成 员:李 敏 赵建义 任生俊 段海龙 王建伟 阎文海
(二)办公室
主 任: 吴跃焕(兼)
副主任: 李 敏 赵建义
成 员:王爱国 赵永强 史运平 李 鑫 宋 云 付晓亚
自查整改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二、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内容
对照2015年合格评估专家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考察报告-太原工业学院》(附近2)中提出的“发现的问题及其分析”和“对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出的建议”等,并在2020年合格评估问题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以近五年(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基本状态数据为基准,对学院接受合格评估及“回头看”以来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办学数据变化情况逐项进行精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逐条核查;将截止目前仍未落实或未完成的,以问题清单形式列出,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附件4);同时还需找出近五年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附件5)。
三、自查整改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0日,各单位认真学习自查整改有关文件,按照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内容要求,对学院接受合格评估以来的整改情况及相关数据变化情况(近五年)进行自查自纠,形成各部门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7日,由自查整改工作办公室汇总形成学院问题清单,并撰写学院整改方案初稿。
第三阶段: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0日,由院党委会议审议学院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第四阶段:2021年5月23日,将院党委审议通过的学院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最终版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自查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查整改工作
学院自查整改领导组和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目的、整改安排、整改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以自查整改为契机,推进“三个调整优化”和“1331工程”提质增效,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并为学院今年开展审核评估做好准备。
(二)认真汲取通报教训
学院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中六所院校“整改不到位,整体效果总体较差;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教学投入不达标,办学条件差;教学管理比较松散,质量保障不到位;超范围统计、报送评估数据”等整改不力的深刻教训,扎实进行有效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复、恶化,保证教育教学基本质量。
(三)按时报送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
请各单位要认识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措施清单1、2》(附件4、附件5),同时形成各单位自查整改方案。
各单位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附件4、附件5和各单位自查整改方案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自查整改工作办公室(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同时电子稿以“各单位名称+清单1、清单2、整改方案”分别命名发送至邮箱tgypjc@yeah.net。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运平 0351-3566228
附件: 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
2.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报告
3.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4.太原工业学院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责任措施清单1
5.太原工业学院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责任措施清单2
6.关于印发《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 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的通知
7.太原工业学院2016-2020年基本状态数据
自查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