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主要教学环节院系二级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关规定》【院发2015(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实验课程质量评价活动,活动由系部主导。要求如下:
1. 各系依本系实验课程特点,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后制定出本系承担实验课程的质量标准。
2. 各系依本系实验课程特点,制定出本系实验课程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办法可结合易实施的数据统计方法,如微信、网络投票等方式。
3. 学期未,进行实验课程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评价结果纳入学院课程评价结果,可用于评先、考核等,与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同效。
4. 根据本学期评价过程及经验,对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形成科学有效的实验课程评价系统。
5. 请各系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实验课程质量标准与实施办法(纸质与电子档)交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6.学院重点监控实验课程的教学秩序与平时管理工作。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