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鼓励教师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在我院评选教学优秀奖。请各教学单位于2013年10月17日前将评选的教学优秀奖人员及材料报评建处。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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