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在部分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89号)及《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02号)的相关要求,我院于2011年6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太工院发〔2011〕30号),并连续采集了三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2014年8月4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再次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4)31号),通知要求2014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于2014年10月25日全面展开,并执行改版的2.0数据库系统,该项工作是常态化工作,今后每年都要开展。为使该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学院调整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