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系(部)年度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和《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对教学工作的要求,决定从2014年11月10日起进行系(部)年度教学工作评估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10日
星期一 |
11日
星期二 |
12日
星期三 |
13日
星期四 |
17日
星期一 |
18日
星期二 |
19日
星期三 |
上午8:30-12:00 |
机械工程系 |
设计艺术系 |
|
理学系 |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
思政与法学系 |
经济与管理系 |
下午14:30-18:00 |
体育部 |
计算机工程系 |
电子工程系 |
外语系 |
化工系 |
材料工程系 |
自动化系 |
二、 要求
1、8:30-8:40(14:30-14:40)系(部)工作汇报10分钟(注意请不要超时),8:40-12:00(14:40-18:00)相关材料检查;
2、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认真分析教学评估材料目录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提前准备好相关教学资料;
3、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分析评估指标体系,仔细研读资料,找出优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4、此次检查应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求,“实验室设备利用率情况”要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请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对全院各单位使用、管理房屋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各系部需要落实相关人员(如填报负责人和实验室有关工作人员),便于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地查看,准备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情况统计表”的数据填报依据,如:教学任务书、实验任务书、实验课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等,便于对填报数据的核查。(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刘继军,电话 35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