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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 山西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要点
2016-04-05 17:54  

    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基本遵循,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稳步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全省“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全省教育系统思想统一、政治团结、行动一致。
  2.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和我省实施办法,配合教育部、省委组织部专项督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完成好部分高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高校科学制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任期目标,确保任期制的顺利推行。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制度。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选优、育强、用好党支部书记。认真贯彻《山西省高等学校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筹备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
  3.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细化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探索在高校各基层党组织设置纪检监察专员,推进建立与有关市县纪检、检察机关合作办案机制。抓好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执纪问责,畅通民主监督渠道,重点调查处理高校违反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和损害师生利益的违纪案件。
  4.加强干部队伍和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厅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推进考核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厅机关公务员素质。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组织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和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抓好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落实,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六型机关”创建水平。加强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读书月、书画摄影展等文体活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举办“道德讲堂”系列教育。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5.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系统稳定。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安全能力建设,推进中小学安全“三化三建设”和高校安全“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防范体系。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学校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水平。
  二、优化教育结构布局,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6.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改扩建200所农村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奖补工作,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制定并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努力满足城镇新增人口入园需求。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深化保育教育改革,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继续推进优质幼儿园帮扶工作,缩小园际差距。持续整治无证幼儿园。
  7.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再有2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继续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实施,确保项目县所有学校办学条件如期达到国家底线要求和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今年力争再有20个左右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督查。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省级试点。认真落实《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制定推进方案和具体办法,大力推进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对口帮扶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扎实推进全省教育脱贫工作。
  8.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完成60%以上的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推进高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规范高中学校办学行为。推进高中多样化发展,创新高中育人模式,鼓励高中学校结合实际办出特色。
  9.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骨干示范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习实训基地(重点专业)建设计划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认真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推动职业院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认真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改进制度。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工作,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完善中、高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培育一批我省转型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认真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努力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规模。认真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文明风采竞赛,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
  10.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启动实施山西省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完成院校设置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山西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完成山西能源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审批。推动落实高校自主权和省级统筹权。加强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启动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推进省市共建,建设一批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重点支持20个左右优势专业建设项目,150项左右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200项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真实施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工程和“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加大高校高层次人才以及团队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11.加强高校学科建设、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组织实施“优势学科攀升计划”和“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遴选支持8-10个优势学科冲击国内一流学科;遴选支持10-12个直接服务产业创新的学科群,培育2-4个引领学校转型发展的学科群。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改革,系统设计、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建立专硕教学案例库。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以行业产业需求为导向,支持高校与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
  12.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山西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培育和建设一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继续实施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培育和建设一批优秀创新群体,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推进高校智库建设,带动高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推动高校校办产业健康发展。
  13.积极推进继续教育。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现代民办学校制度建设,促进民办教育规范高质量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全省完成200万以上人次的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完成职工继续教育1万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完成600万人次的社区教育培训任务,完成3000个学习型组织创建任务。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4.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实施《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高校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我省加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见。推进落实省领导联系高校及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深化思政课教育改革,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我省高校宣传思想队伍建设五年培训规划,完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高校宣传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建设好主题教育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
  15.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精细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德育评价机制。出台《山西省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估细则》,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挥课程德育功能,开展“学科渗透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改版升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巡讲活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培训工作。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推动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有效衔接。
  16.做好学校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全面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将校园足球纳入教育督导体系。深入推进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丰富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和“一校一品”工作的开展。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加强学校控烟健康教育,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常规健康体检。做好高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加强高校军事教研室机构建设和军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精品军事课程建设。
  17.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制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筹备参加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国高校艺术教育专家到我省高校讲学。做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抓好中华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推动学校的特色发展。认真开展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工作。督促各高校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和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
  18.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做好中国语言保护工程山西汉语方言有声资源库建设的调查和验收工作。加大农村普通话普及工作力度,推进乡镇、社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研究制定《山西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办法》。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做好第四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山西参赛队伍的选拔工作。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汇聚教育发展动力
  19.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制定全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分别出台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3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启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制定高等学校新型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20.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初中学校工作,全面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研究制定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山西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山西省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文件。
  21.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教育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教育行政执法机制。
  22.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做好国家公派、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拓宽吸引留学生渠道,实施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项目。出台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有关规定。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建立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鼓励我省高校和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校际交流,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建设。
  23.提升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建立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城乡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实行“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推进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逐步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财务信息公开。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
  五、促进教育共享发展,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24.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研究制定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各地统筹城乡发展的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要求,科学编制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重点在城市发展新区、功能区等学位紧缺地区增加教育设施,满足本地区适龄学生就近接受教育的需求。
  25.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落实《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做好教育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认真组织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做好21个集中连片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发放政策。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到位。
  26.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级各类教育奖助学金资助工作。制定出台《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加强校园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催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7.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确保到2016年底,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
  28.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帮扶政策,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活动。积极推动政府拿出更多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生就业。积极挖掘岗位需求信息,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招聘活动。扎实开展毕业年度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29.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持续推进“三通”建设,提高校园宽带网络接通率,提高接入带宽。增加“班班通”设施配备并推进应用。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推进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管理系统部署到位。加强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普及信息化教学常态应用。加强高校信息化建设,开展高校间技术协作和信息资源共享。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30.做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省本科院校“推动内涵发展、提升‘三个能力’建设”主题研讨会。出台山西省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启动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指导各高校、各市制定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31.积极推动教育立法工作。开展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校园安全等方面立法调研。根据教育部相关改革进度安排,研究制定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32.进一步完善各类学校依法治理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中小学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全面完成所有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推动建立章程执行与监督评价机制。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探索和健全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促进学校内部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全面提升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
  33.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学习宪法活动,增强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制定我省实施规划。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依法治校培训工作。开展校长教师法治培训工作,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
  34.加强教育督导。建立完善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持续做好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和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开展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工作。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督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和教师培训工作,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和作假行为查处。加强对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评估,配合国家做好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启动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分类开展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评估。扎实做好国家和我省实施教育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

      转自山西省教育厅网站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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