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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国际坐标
2022-10-28 11:10   《中国大学教学》

 李志义 王会来 别敦荣 郝 莉 陆根书


摘 要:从外部质量保障理念、质量保障原则、质量保障结构、评估内容与重点、评估组织与程序、评估方法与技术和质量保证等方面,介绍了国(境)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启示。根据这些经验与启示,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现实需要,对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质量评估;国际比较


我国第二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审核评估)即将落下帷幕,新一轮评估方案的研制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把握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脉搏,跟踪发达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政策、标准、方法与技术的最新进展,是做好新一轮评估方案设计工作的基础。为此,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启动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国际比较研究”课题。该课题分为“英国为主的欧洲主要国家质量保障研究”“美国为主的北美洲主要国家质量保障研究”“澳大利亚为主的大洋洲主要国家质量保障研究”“台湾(地区)为主的亚洲主要国家(地区)质量保障研究”和“国际本科教育评估模式演进及发展趋势”五个子课题,分别由大连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组成的课题组开展研究。本文介绍了该课题研究的部分成果,主要聚集于国((境)外本科教育评估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及对我国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启示。限于篇幅,在介绍这些经验与做法时只列举了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这些经验与做法不仅对推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基本反映了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前沿进展,可为我国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提供最新的多维度国际坐标。

一、关于外部质量保障理念

1.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规定审核评估项目内容要包括学生“报考—入学—毕业—求职”整个学习周期涉及的所有事项,确保学生在该学习周期内都有可参照的标准。要求高校对学生的整个学习周期作及时、i准确、完整的记录,并对学生的各种权利充分保障,真正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英国和美国在评估标准的制定和评估活动的开展,已从关注高校的资源投入与声誉,转变为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更加强调“以学生学习与发展为中心”的评估理念。

考查学生在整个学习周期的获得(产出),最能直接体现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同时,提升学生在质量评估中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多角度收集佐证,能够保证对教育质量做出客观评价。这些应在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方案设计中得到足够重视。

2.把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牢牢压在高等学校肩上

过去几十年来,英国教学质量的责任意识经历了一个演进过程:从教师到大学,从大学到政府,从政府又回到大学。这个演进过程反映了质量保证机制的深刻变革,其深刻教训是政府的“重点介入与把关”不仅不能提高质量保障效果,反而会使质量保障成本大为增加。

外部质量保证只有通过内部质量保证才能发挥作用。因此,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重点不应是“质量”,而是“质量保障工作”,即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

3.推动质量保障从科层机制走向文化机制

科层机制是自上而下的,文化机制是自下而上的。英国的外部质量保障曾一度从文化机制转换到科层机制,被高等教育界戏称是玩了场“猫捉老鼠的游戏”,最后不得不又回到文化机制上来。这一回归被认为是“英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机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突出文化机制,首先明确质量是由谁主导形成的、质量保证是谁的责任、质量评估是谁的诉求、评估“三促”是谁的愿望,不要将“评”与“被评”对立起来,更不要把评估摆在“居高临下”的位置。

二、关于质量保障原则

1.强调绩效与问责

台湾地区最新一轮的大学校务评鉴将“办学成效”作为四项考察项目之一,“成就与社会责任”也是韩国四年制大学院校认证评估中的重要项目。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的“质素核证”中,学校提交的自评报告、行动方案、进度报告以及评审小组对各个院校的核证报告等信息都向社会大众公开,接受社会大众的问责。韩国最近开展的“大学结构改革”,则根据评估结果对高校进行问责,并对评估结果欠佳的院校实施财政经费削减、重组本科学位项目等惩罚措施。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强调绩效与问责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从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结果使用等方面重视绩效与问责。

2.立足于质量改进

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的“质素核证”中特别将“质量改善与提升”作为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日本大学认证协会开展的大学评估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以评估促进高校持续改进”。

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将“立足于质量改进”作为重要指导原则,通过评估帮助高校看清自身的短板、突破发展的瓶颈、找准发展的方向。同时,营造一种注重质量改进的文化氛围,发挥“文化”保障“质量”的作用。

3.尊重学校的主体性

日本各评估机构实施的院校认证评估都强调高校要厘清自己的定位、使命与教育教学目标,主要考查学校是否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划,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等是否与其自身的目的紧密结合。

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强化高校的主体地位和质量意识,引导学校自我定位、自我规划、自我评估、自我改进,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形成自身的教学文化、质量文化。同时,在评估内容及标准设计上进一步体现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4.实行参与式质量治理

日本学位授予与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特别强调,“大学评估标准”的制定不仅需要高校内部人员的参与,同时还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该机构所开展的“大学院校认证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邀请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专家参与;在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估时,广泛听取来自校友、毕业生和雇主等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英国、法国等国家在评估实践中,也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工商业界、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等教育系统外部的代表参与评估。

参与式质量治理的宗旨,不仅在于促进评估活动的公正性,实现社会监督与问责,更重要的是帮助学校获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一种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协作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文化氛围。鉴此,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重视参与式质量治理的理念,引导高校内、外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质量治理活动。

三、关于质量保障结构

1.政府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日本和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都通过立法规定,高校需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定期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或认证。政府部门不再直接介入评估的具体工作,而是将其委托给职责明确的专业机构。政府仍然是评估工作的主导者,但其职能已从全面管控调整为宏观调控。

加强对高校质量保障与提升工作的指导是各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重点。政府通过立法、信息引导、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引导高校自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这是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值得考虑的方面。

2.专业认证重要性凸显

专业认证逐渐成为国(境)外高校专业教育质量保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例如日本工程教育认证协会(JABEE)、台湾地区中华工程教育学会(IEET)、韩国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所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韩国建筑学教育评估委员会、韩国护理教育认证委员会等开展的其他专业认证等。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最紧密的结合点,专业质量亦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考虑如何将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联系起来,取长补短,形成质量保障合力。

3.注重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元评估

元评估即为对评估机构本身的评估。欧洲高等教育区特别注重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评估与审查,严格审核评估机构资质及其评估质量。

我国上一轮审核评估采取了二级管理方式,使评估机构多元化,但不得不承认其中一些评估机构把握的尺度和评估效果不尽如人意。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方案应该建立在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元评估的基础上。

4.外部质量保障与内部质量保障有效衔接

欧洲主要国家质量保障的特点是:学校、国家、欧盟三级质量保障紧密衔接,各级之间形成有效支撑和约束,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方案不仅要呼应本科教育及其评估存在的问题,更要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以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等宏观层面进行顶层设计,要回应建一个什么样的质量保障体系、如何建立这样的质量保障体系等一些深层次问题。

四、关于评估内容与重点

1.注重学生发展

学生的发展情况,尤其是学生学习体验、学习成效是当前许多国家与地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的重点考察项目。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在校务研究制度设计中就将“建立大学生学习成效评估及提升机制”作为主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开展的第二轮“质素核证”的两大主题之一就是“提升学生学习体验”,日本学位授予与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开展的“大学院校认证评估”也强调对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估,尤其重视对学生知识、能力与体验的考查。

促进学生的发展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任务,也应该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首要标准。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进一步突出“学生发展”这一审核项目,重点考查学生学习体验、学习成效以及学校在提升学习体验和成效方面所采取的策略及实施效果。

2.注重课程教学

课程教学是人才培养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当前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的重点。香港特别行政区资历架构下的学术评审实行“四阶段质素保证程序”,其第二阶段为“课程评审”;日本三大专业评估机构所开展的“大学院校认证评估”也将“课程与教学方法”作为其重点评估项目。

我国现阶段制约本科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还在于高校课程教育理念落后,课堂教学范式陈旧,水平不高。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增加对课程与教学的考查内容,引导高校更新课程教学理念,探索更有效的教育教学形式和管理服务方式,形成优良的教学文化。

3.注重质量行动

日本三大评估机构所开展的“大学院校认证评估”在对学校教学研究组织结构改革、财务管理、课程与教学、师资配置等方面进行评估时,都会考查这些要素与学校办学目标的匹配度,同时也对学校制定的政策方针、改革措施、制度机制等所产生的效用进行评估,包括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是否有效运行、教学设施与设备是否正被有效使用、校长在大学决策及业务执行上是否发挥适当作用、自我检查与评估是否有效等。台湾地区第二周期大学院校校务评鉴的核心指标中也将“学校校务发展计划、发展方向与重点与自我定位之间的关联性是否明确合理”“学生入学与在学管理机制是否能支持及评估学生学习进步、

发展与成效”等作为评估标准。目标与行动是质量保障中紧密相连的两部分,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办学质量保障的基础,而为保障和提升办学质量所做的一系列安排、开展的一系列行动则是质量保障的关键。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更加注重对质量行动的考察,包括其是否符合自定目标,是否发挥了预期的作用等。

4.注重自我改进能力

台湾地区将“自我改善与持续发展”作为最近一轮校务评鉴中的四大评估项目之一,重点考查学校是否能够提出持续发展的规划与实施办法,对内外部评估结果的使用、检讨以及后续改进的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质素核证要求高校在提交的自评报告中列出其“提升质量的政策与程序”,资历框架“四阶段‘质素保证’程序”中的“机构评审”主要评估办学机构内部质量保障和自我改进的能力。

促进高校自我改进能力的提升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开展的根本目的。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应重点考查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运行效果(尤其是其对教学质量提升发挥的作用)以及高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所展现出来的持续自我改进的信心和能力。

5.注重与产业、行业的连接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资历框架”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学习成果与行业需求的相关性”。

在政府的推动下,各个行业的代表(雇主、雇员、专业团体及监管机构等)组成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为有关行业制定不同级别的能力标准,并在业内推行“资历框架”。韩国大学教育委员会发动了一场基于产业视角的大学评估,其目的是引导大学建立起与产业互动的机制,让产业意见与反馈能够进入到大学课程当中,缩小产业需求与毕业生技能之间的鸿沟。这种理念延续到当前韩国常规性院校认证工作当中,不论是对四年制大学还是对二年制院校,与产业的连接状况都是评估要点。

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生产之间的关系越发密切。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也应进一步凸显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特点,注重考查高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产业、行业发展之间的互动情况。

五、关于评估组织与程序

1.提升评估的专业性

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特别注重加强评估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尤其注重提升评估专家的专业性。台湾地区为评鉴专家规划了一系列的培训课程,其中三门必修课程分别为“评鉴伦理与实务”“评鉴报告撰写”以及“学生学习成效评估机制”。日本高等教育评估所也要求所有的评估专家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评估大纲”和“评估标准”、文件审查与实地调查的实施方法、调查报告的撰写等。

评估专家的专业性与客观性是影响评估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因素。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应进一步完善评估管理制度,加强对评估专家的培训,以提升评估的专业性。

2.确保评估的公正性

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在高等教育评估机制的设计上十分注重程序的公正性。例如,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中的申复和申诉机制。同时,受评学校还可以针对评鉴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程序”或“不符事实”的情况提出申诉。由评鉴中心邀请法律及评估方面的专家组成“申诉评议委员会”,处理学校申诉。

科学的评估活动是以公正性和客观性作为基础的。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进一步完善评估程序,使评估过程更加透明、公正,使受评高校反馈意见的渠道更加畅通。

3.增加评估的灵活性

台湾地区2012—2016年开展的系所评鉴授

权部分“绩优”高校自办外部评鉴,其他高校则接受统一的评鉴;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教资会资助的院校主要采取“质素核证”,其他院校则接受资历框架下的学术评审。韩国的四年制大学“院校认证”根据认证结果的不同对高校采取“一般性监测”“一年后评估”“两年内评估”等不同的评估周期;韩国的“大学结构改革”则设计两阶段评估,第一阶段评估中成绩较好的学校不需要接受第二阶段评估,其余高校则须接受第二阶段评估,第一阶段评估更多采用量化的标准,而第二阶段评估则更多采用质性标准。

高校发展的差异性是大范围评估工作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若对所有高校采用同一方式、同一标准进行评估,不仅部分高校发展动力会受挫,还会产生发展模式僵化、同质化等不良影响。在保证公正性的前提下,增加评估周期、项目指标、评估方式的灵活性应该得到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重视。

4.加强评估的可追踪性

在台湾地区的校务评鉴和系所评鉴中,不论评估结果为“通过”“有条件通过”还是“不通过”的受评单位,都须在评估工作结束后提交“自我改善计划与执行成果”,并接受“追踪评鉴”。日本学位授予与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机构开展的“大学院校认证评估”,在评估结果公布后,评估委员还会继续跟踪受评高校,以确认其正在进行改进,并在网上发布跟踪审查的结果。英国等欧洲主要国家的院校评估都非常强调“半程跟踪”,强调学校的后续整改。

追踪评估是当前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明确后续跟踪机制,建立高校评估档案,加强评估的可追踪性,使得评估的改进功能更充分地发挥。

六、关于评估方法与技术

1.评估模式与质量保障机制相适应

目前国际通用的评估模式有认证模式、分等模式和审核模式等。英国20世纪80—90年代,采用了分等模式进行评估,直接评质量结果和输入性要素,试图建立质量保障的科层机制,结果以失败而告终,最后还是选择审核模式,使质量保障回归到文化机制。

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模式应继续保留审核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以巩固和促进质量保障的文化机制。

2.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审核评估

2014年以来,英国实施基于风险的院校质量审核评估。审核突出了以风险为依据、优化质量风险评估过程、重视评估后续行动三个方面。在审核内容上,对那些不能独立授予学位的教学型院校或机构,审核其财务能力、管理水平、教学实力等方面的风险;对于具有学位授予权的,

审核其设立并维持学术标准、学生学习机会质量与提升以及相关的信息发布;在审核方式上,依据前期调研与案头分析阶段形成汇集风险的“问题计划”,进校审核与访问阶段将重点排查风险点,同时访问期间的核查重点还将依据发现的问题而随时做出调整,进校访问的时间也可能被延长或缩短;在审核结论与周期上,低风险院校为6年;中、高风险院校为4年。

鉴于我国已经成功地开展了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方案可以适当考虑这种基于风险的有分类的审核评估。

3.强调证据和证据的质量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论是“质素核证”还是资历框架下的评审都强调证据的重要性,认为“提供充分及合适的证据资料文件是办学者的责任”。“质素核证”中详尽规定了高校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与信息,资历框架下的每一项评审项目都附有详细的“证据来源”建议,并要求办学者着重说明证明材料的质量(而非数量)及其与评审标准的相关性。

本科教学评估要吸纳循证评估的理念,改变主要依靠个体经验和主观感受进行评估和判断的局面,加强对证据及证据质量的要求,让学校“用证据说话”,让评估结果“有据可依”。这是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必须重视的。

4.重视定性指标

定性指标在高等教育评估中受到特别关注。例如,日本高等教育评估所开展的“大学院校认证评估”特别强调采用定性指标。日本大学认证协会所开展的认证评估并未设置任何量化标准,而是提出定性指标,并对其进行相当详尽的描述和说明。

相比于量化指标,定性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更准确、更全面地描述和分析,避免评估活动掉进“数字陷阱”,导致高校“按指标办学”。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在量化标准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定性指标的设计和描述,引导高校认识到人才培养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5.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现代信息技术在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中主要应用于构建一站式数据整合平台,例如,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近几年正大力推动构建“高等教育校务研究跨域整合资料库”,期望将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入学前以及毕业后各项事实性数据相整合,为研究人员提供一站式的数据分析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也建立了“高校数据统计平台”,将高校的一般信息、学生情况、师资情况、财政资助情况以及研究情况整合到一个数据库中,并设置横向和纵向对比的功能。除此之外,部分国家和地区也在学生学习过程跟踪方面运用了大数据分析技术。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高等教育评估是近些年来各国(地区)大力探索的课题。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要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并聘请专业机构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高校提供的数据与资料进行信效度的分析,出具《数据审核与分析报告》。《数据审核与分析报告》要重在分析,专家据此确定重点,以提升评估工作的效率。

七、关于质量保证的立法

以英国为主的欧洲主要国家重视高等教育保障方面的立法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法令,欧洲主要国家相应立法建设工作的共同特点有:①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有法可依,质量保障活动具有法理基础;②支持第三方质量保证机构或评估中介组织的设立并确保其独立自主的评估权;③确保高校法人主体资格,保证高校高度自治的同时要承担高等教育的质量主体责任;④博洛尼亚宣言精神和《欧洲高等教育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标准和指南》(ESG)对各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立法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成为立法的重要借鉴和参照。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要加快立法工作,立法需考虑的几个关键问题为:

①支持第三方质量保证机构的

建立并独立开展工作,政府在相关工作上适度放权甚至放手;②规定高校在教育质量保障中相关权利与质量责任的边界;③赋予高校更大的质量管理自治权,激发高校的质量意识、主体责任,并加强质量问责;④政府更好地转变管理机制,提高对高校办学的服务水平。

八、对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几点建议

通过上述五个子课题的研究,结合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现实需要,提出如下几方面建议:(1)应继续采用审核模式,发挥文化机制作用,引导高校形成浓郁的质量及质量保障文化;(2)应突出“学生中心”理念,坚持成效导向,注重学生的学习机会、学习体验以及学生参与;(3)应更加强调学校自评和后续整改,重视评估工具的开发与应用,引导高校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4)应重视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优化评估程序,提高评估信度、效度与效率;(5)应重视评估的顶层设计,优化外部质量保障框架结构,使院校评估与专业评估形成一个有机整体;(6)应加大评估的公众参与度及结果的公开度,重视评估的问责及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和教育功能;(7)应进一步明晰政府、高校、评估机构在质量保障中的职能定位,加强元评估,把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牢牢压在高等学校肩上;(8)要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立法工作,提升评估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使质量保障活动具有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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