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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关于持续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第二阶段)的通知
2022-12-09 12:02  

院属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合格评估成效,不断优化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22〕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22〕22号)(附件1)要求,学院将继续对合格评估以来的整改情况开展自查。为顺利推进我院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部、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计划财务部、科学技术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资产管理部、发展规划部、国际交流合作部、基本建设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等 。

二、自查重点

1.2015年教育部合格评估专家组反馈问题(附件2);

2. 2021年合格评估问题整改省级核查核对问题清单(附件3);

3.部分关键指标核查情况(附件4);

4.部门自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对照《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问题清单(第二批)》(附件5(各职能部门)、附件6(各系部)),各单位认真完成相关问题的自查;清单所列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间和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10日,若已完成,则在表格最后一列“是否完成”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反之填“否”。如在本阶段的自查整改工作中发现还有其他问题的,可在表格最后续填即可。

2.各单位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报告写作提纲(职能部门)》(附件7(职能部门)、附件8(各系部)),撰写本单位的自查整改报告。要求对照附件5和附件6中的问题清单,参照《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报告》(附件0)中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对问题一一进行回答,不得遗漏。本阶段新发现的问题,参照写作提纲续写即可。

3.请各单位认真整理、归档自查整改过程中所需的支撑材料(装盒自留备查),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目录。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清单(第二批)》(附件5(各职能部门)、附件6(各系部));

(2)《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报告(第二阶段)》;

(3)支撑材料目录。

2.报送要求:

请将相关报送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报请分管(联系)院领导审阅后,纸质档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部(行政楼313室),电子档以“各单位名称+问题清单/整改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分别命名,打包发送至:tgypjc@yeah.net

3.报送时间:2022年12月16日(周五)下班前。

附件:0.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报告

1.关于持续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晋政教

督办函〔2022〕22号)

2.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报告(2015年)

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整改省级核查核对发现问题清单(2021年)

4.太原工业学院2019年、2020年、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平台核心

指标数据汇总表

5.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清单(第二

批)(各职能部门)

6.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清单(第二

批)(各系部)

7.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报告写作提纲(职能部门)

8.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报告写作提纲(各系部)

9.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教学质量监控部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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