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合格评估成效,不断优化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22〕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22〕22号)(附件1)要求,学院将继续对合格评估以来的整改情况开展自查。为顺利推进我院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部、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部)、计划财务部、科学技术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资产管理部、发展规划部、国际交流合作部、基本建设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等 。
二、自查重点
1.2015年教育部合格评估专家组反馈问题(附件2);
2.2021年合格评估问题整改省级核查核对问题清单(附件3);
3.部分关键指标核查情况(附件4);
4.部门自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对照《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问题清单》(附件5(各职能部门)、附件6(各系部)),各单位认真完成相关问题的自查;清单所列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间和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31日,若已完成,则在表格最后一列“是否完成”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反之填“否”。如在本阶段的自查整改工作中发现还有其他问题的,可在表格最后续填即可。
2.各单位根据《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报告写作提纲(职能部门)》(附件7(职能部门)、附件8(各系部)),撰写本单位的自查整改报告。要求对照附件5和附件6中的问题清单,参照《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报告》(附件0)中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对问题一一进行回答,不得遗漏。本阶段新发现的问题,参照写作提纲续写即可。
3.请各单位认真整理、归档自查整改过程中所需的支撑材料(装盒自留备查),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目录。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清单》(附件5(各职能部门)、附件6(各系部));
(2)《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报告(第三阶段)》;
(3)支撑材料目录。
2.报送要求:
请将相关报送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报请分管(联系)院领导审阅后,纸质档提交至崇德楼313室,电子档以“各单位名称+问题清单/整改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分别命名,打包发送至:tgypjc@yeah.net
3.报送时间:2023年3月24日(周五)下班前。
附件可到新OA系统下载!
附件0: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自查整改报告(2021年6月)
附件1:关于持续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附件2: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太原工业学院专家评估意见
附件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整改省级核查核对发现问题清单(2021年)
附件4:太原工业学院2019年、2020年、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平台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
附件5: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清单(各职能部门)
附件6: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查整改问题清单(各系部)
附件7: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职能部门自查整改报告(第三阶段)写作提纲
附件8: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系(部)自查整改报告(第三阶段)写作提纲
附件9: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教学质量监控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