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开展自查阶段对照问诊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的学习材料及附件5中的对照问诊材料应于4月13日提交,以便于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汇总、归纳和总结,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
截止今天,已交回的单位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理学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体育系、档案馆、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师工作处、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与法规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未交回的单位有:外语系、设计艺术系、思政理论教研部、法学系、继续教育部、工程训练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办、保卫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审计处、教务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
在本阶段工作中,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且通过所提交的学习材料反映出各单位对审核评估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与记录。但也存在问题:一是提交材料内容不全,部分单位未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学习文字及照片材料,少数单位未提交对照问诊材料;二是所提交材料的内容过于简练。
因此,希望院属各单位能加大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视程度,继续认真学习审核评估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深刻理解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扎实做好审核评估相关工作。
生存面前,讲求奉献。近些年来,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成为我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院校,现在,历史又给我们提供了实现新跨越、推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要把握机遇,全力以赴,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