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20】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问题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和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领导组主要负责领导学院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自查自纠工作的方针与政策;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指导;审查如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等重要材料。办公室在领导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自查自纠正工作任务分解,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综合起草学院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一)、领导组
组 长:吴 刚 杨述平
常务副组长:吴跃焕
副组长:李国臣 张晓红 靳金贵 刘志明 梁玉蓉
成 员: 各部门负责人、各系部负责人
(二)、办公室
主 任: 吴跃焕(兼)
副主任: 李 敏 赵建义
成 员:王爱国 赵永强 李 鑫 宋 云 史运平 雷英春
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二、自查自纠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31日
三、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2015年合格评估专家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考察报告-太原工业学院》中提出的“发现的问题及其分析”和“对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出的建议”等,对学院接受合格评估以来整改情况进行逐条核查并加以整改。
(二)、基本办学情况
对照《评估办法》规定,结合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对学院接受合格评估以来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办学质量等方面办学数据变化情况进行逐项分析与核查,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任务分解及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详见附件!
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
学院自查自纠领导组和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部署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严密组织。院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内容,聚焦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参照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对分解任务认真落实。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促进学院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汲取通报教训
学院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督导复查情况的通报》中四所院校“整改落实不到位;招生规模扩大后,师资增加不足或反而减少,生师比不合格;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比降至不合格;超范围统计、报送评估数据”等的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提高合格评估成效,兜住高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底线,保证教育教学基本质量,确保问题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总结报送自评报告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保障学院基本办学条件,保证学院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各单位请于2020年6月2日前将自查自纠自评报告报送至自查自纠办公室(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自评报告要把专家组考察报告中提及的问题和意见与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相结合,联系学院合格评估以来基本状态数据的变化情况进行总结,报告中需包含专家组考察报告中提及的问题和意见及相对应的整改情况,充分以数据体现整改成果(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报送自评报告同时附数据支撑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稿发至tgypjc@yeah.net。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运平 0351-356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