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专业的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促进专业内涵发展,培育专业特色,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做好相关准备,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引导各系部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突出专业发展特色,规范专业教学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依据
《太原工业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三、评估对象
1、第一批:拟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即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三个专业。
2、第二批:全部本科专业
四、评估内容
对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围绕专业的评估内容由专业定位与优势特色、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与利用、培养过程与培养模式、毕业要求与学生发展、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以及社会声誉等共七项一级评估指标、二十二项二级评估指标组成。
具体见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五、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分系部自评、学校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1、系部自评
各系部依据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拟评估专业的建设和发展现状认真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梳理、总结,撰写专业自我评估报告,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自我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
2、学校复评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评审组,结合系部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数据,深入系部全面考察和实地验证。评审组审阅学院《专业自评报告》,听取各学院关于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就相关问题咨询学院相关负责人。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了解专业建设情况。
3、公布结果。评建处汇总和整理专家评估结果,经学校领导研究后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
4、反馈整改。评估结束后,向各系部反馈专业评估意见,要求各系部提出整改方案并报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备案。
六、时间安排:
1、第一批: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相关系部自查自建,搜集整理支撑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第二阶段: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5日,审查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第四阶段:2020年3月,整改建设。
2、第二批:全部本科专业(时间另行安排)
七、材料报送
各系部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报送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文档及支撑材料一套(附目录)。支撑材料使用A4纸张复印装订后报送。
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
2019年12月6日